今后不仅证券公司可以卖保险,保险机构也可以卖基金了。保监会近日公布关于征求对《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允许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参与基金销售业务。
“现阶段保险机构可小规模进行试点探索,积累经验。”汪振武表示。
消费者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业内人士指出,《征求意见稿》或将改变在基金销售渠道中,银行一家独大的局面。
记者从平安人寿了解到,该险企相关业务部门正在进行整体规划,积极准备寿险代销基金项目事宜,未来前端将主要借助电子化平台进行基金的开户、认证、申购等销售行为。
但业内人士也提醒消费者,无论通过什么渠道购买,消费者都应清楚了解投资风险。
事实上,监管层也意识到险企在代销基金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根据意见函内容,保险机构销售基金时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禁止保险机构或者销售人员接受基金投资人用于基金投资的现金。此外,保险机构及基金销售人员在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时应当向基金投资人明示基金产品与保险产品的不同风险特征,不得采取抽奖、回扣或者送实物、保险、基金份额等方式销售基金,避免误导基金投资人。
汪振武认为,基金产品和保险产品在产品特质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都有一定风险预期,都要求销售人员根据客户不同的风险承受能力提供比较个性化的服务,销售过程都需要面对面的交流,保险销售人员由于长期是“行商”,在付出劳动的意愿度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
不过,他也表示,要比较全面地规避消费者的风险,长期来看要靠系统防范:一方面还是要强调整个行业的制度和监管环境,另一方面,消费者也应形成基本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判断能力。在目前行业还未成熟的情况下,关键还在于消费者自己去选择专业能力比较强、值得信赖的销售机构和销售人员。
平安人寿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消费者在保险公司购买基金与在银行、证券等代销机构购买需防范的风险一致,购买过程中,消费者应认清有合法代销资格的保险公司及销售资格的业务员,同时在购买基金前先进行填写风险测评,代销机构才能根据客户的真实风险承受能力推荐合适的产品。
“保基合作”或走金融超市模式
记者留意到,《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提及,除保险公司之外,还允许保险经纪和保险代理公司代售基金。对此,业内人士称,“保基”合作模式对保险中介行业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